國際田聯和我國的《田徑競賽規則》對田徑場彎道半徑都沒有明確的規定。目前,世界各國所采用的半徑各不相同。英國田聯建議田徑場半徑一般不小于32M,最多不超過42米。美國的一些專家提出彎道和直道的比例應為1:1,(即400M跑道,彎道和直道各200M)其半徑當為35M左右。原蘇聯人保爾卡波夫經過對各種彎道半徑離心力的計算,推算出合理的彎道半徑為31-38M。我國三十年代有人提出合理的彎道半徑為35-38M。
各國田徑場彎道半徑習慣做法見表:各國田徑場彎道半徑習慣做法見表:田徑場跑道周長規格:
直到20世紀初,田徑規則對于跑道的周長沒有明確的規定,各國跑道也就長短不一,三十年代以人們認識到不同的跑道周長對于田徑比賽的成績有不同的影響。因此,周長400M或440碼(402.3M)的跑道為各國所習慣采用。
我國《田徑競賽規則》第161條規定:“跑道全長不得少于400M,全寬至少為7.32M”。“國際比賽的跑道至少應設六條分道,可能時,應設八條道。特別是重要的國際比賽”。
同時,國際田聯還規定,承認超過200M的各項競賽紀錄的條件之一,是創紀錄所使用的跑道周長不得超過400M或440碼。
對于開展群眾體育活動的場地,如不能采用標準跑道時,可設計成周長較短的半圓式跑道,但周長不得小于200M。
| 國別 | 場地 | 彎道半徑(M) | 資料來源 |
| 日本 | 東京1958年亞運會 | 37.898 | 日本陸上竟技聯盟規則 |
| 日本 | 第十二屆奧運會 | 36.50 | 1940年日本“建筑資料集料” |
| 美國 | 400M標準場 | 32.31 | 美國“GRAPHLC STANOARE” |
| 美國 | 400M標準場 | 33.50 | 美國“TIME SAVER”-1951年 |
| 前蘇聯 | 400M標準場 | 36 | 俄文資料 |
| 中國 | 北京工人體育場 | 36 | 中文“體育與器材”1976年 |
| 德國 | 400M標準場 | 36.50 | 德文資料存國家建委建研院情報所 |
| 英國 | 400M標準場 | 36.50 | 援塞拉利昂體育場施工組提供的資料 |
